a. 報到
代表入座后插入報到IC卡或是按簽到鍵,此時表決器上相應的“ATTEND” 指示燈點
亮,表示已報到.表決器必須在“ATTEND”燈點亮后方可進行其它操作。
b. 表決
表決器上有五個按鍵,當用于表決時前三個按鍵分別代表“贊成/YES、“反對/NO”、
“棄權/ABSTAIN”,當表決開始后,“VOTE”燈亮,這時代表就可以隨自己的意愿按下
相應的“贊成/YES”、“棄權/ABSTAIN”或“反對/NO”鍵,該按鍵對應的燈點亮,表
示已進行了有效表決。在表決結(jié)束前若要修改自己的意愿,還可按其它鍵,表決結(jié)果以
最后一次按鍵為準。
c .選舉
如果用于選舉,則五個按分別代表五個候選人。每個按鍵都相對應的指示燈。
“候選人1”(Candidate 1)、“候選人2”(Candidate 2)、“候選人3”(Candidate
3)、“候選人4”(Candidate 4)、“候選人5”(Candidate 5)。有多種選舉模式可以
供選擇(三選三,五選一,五選五)當選舉開始時“VOTE”燈亮,這時與會代表可以給
候選人投票,按下按鍵后相對應的燈亮表示選舉有效,在選舉結(jié)束前若要修改自己的意
愿,還可按其它鍵,選舉結(jié)果以最后一次按鍵為準。
d. 民主評議
用于民主評議時,五個按鍵分別代表“- -”(最不滿意)、“-”(不滿意)、“0”
(一般滿意)、“+”(滿意)、“++”(非常滿意)。操作方法同上,以最后一次按鍵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