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有成就的藝術工作者,除了自身有良好的業(yè)務素養(yǎng)外,還要具備必要的藝術創(chuàng)作條件:舞蹈演員要有良好的體形,聲樂演員要有良好的聲帶,器樂演奏家要有品質優(yōu)良的樂器,而包括舞臺燈光、劇場音響、舞臺特技在內的舞臺效果創(chuàng)作者,則需要有品種繁多的高科技含量、高品質保證的演藝器材。中國文藝演出物資協(xié)會每年花大力氣舉辦一屆中國國際專業(yè)音響、燈光、樂器及技術展覽會(這個展覽會可以說是世界精品薈萃),其目的無非是為我們創(chuàng)造更好的物質條件。假如說我們燈光設計者過去所擁有的裝備(調光臺和各種燈具等)尤如小米加步搶,那么現(xiàn)在擁有的是大炮飛機,甚至是導彈和宇宙飛船。當今高科技含量的演藝器材數(shù)不勝數(shù),如各種檔次的電腦調光臺、可變化多種圖案和多種顏色自動控制的電腦燈、還有不同型號品牌的電腦控制的換色器等等。這些高科技含量的產品,無疑大大地豐富了我們燈光設計者的表現(xiàn)手段,使我們如虎添翼,完全可以把聰明才智充分地發(fā)揮出來。事實上,我們不少設計者就是利用了這些好產品為工具創(chuàng)作出不少令人感到新穎別致增色生輝的好作品,如2001年在人民大會堂舉辦的慶祝建黨80周年大型文藝晚會和在天橋劇場舉辦“獻給祖國的歌”、“中國金獎雜技晚會”就是很好的例證。
然而有些晚會不盡如人意,布景燈光給人一種創(chuàng)意雜亂的感覺,其根本的原因是燈光設計人的設計理念與晚會演出的形式和內容不協(xié)調。
1.一味追求堂皇豪華。布景裝置雜亂無章,堆砌無度,其用意使人捉摸不透、明明是唱《黃土高坡》,但背景卻是噴泉綠水;明明是唱 “媒婆李”,背景上卻是激光光束勾畫出的各種幾何型圖案,諸如此類這種“現(xiàn)代”舞臺設計實在讓人費解,甚至讓人厭惡。
2.一味追求燈光效果的美好奇異。各類電腦燈、串燈、跳燈、頻閃燈一齊上陣,凡歌必跳,凡歌必閃,而且機械性的一個速度直閃到底,既與音樂伴奏不合拍,也與歌詞的內容不貼切,真是你唱你的,我跳我的,你奏你的,我閃我的,互不聯(lián)系,互不相干,觀眾看到和聽到的既不和諧又不統(tǒng)一,不知是聽歌好還是觀燈好,大大干擾了人們對音樂歌唱的欣賞。有的甚至歌已唱完,歌手已下臺,燈還在跳還在閃,真不知何意。更有甚者,在晚會節(jié)目之外的嚴肅藝術中,也不加選擇的使用晚會燈光的手段和風格。如在芭蕾舞中,一個好端端的舞蹈常常被不斷的燈光換色所打斷(設計者往往還認為他們是在表現(xiàn)角色的心理),使人不能集中精力欣賞藝術,使觀眾厭煩。
3.一味追求喇叭多、音量大。渾厚逼真的音響在偌大的體育場館內演出,當然需要,可是音響對伴奏和唱歌來說只能是起一定的輔助作用,音響不論是渾也好、厚也好,特別強調一個“真”字,可是有的晚會音量之大,可謂震耳欲聾,連唱詞也聽不清楚,實在是費力不討好,F(xiàn)在流行在本不該用擴聲設備的嚴肅藝術中,也加大擴聲。完全破壞了自然聲的美妙。這種做法已在國際演劇界中,引起了國外同行的議論和批評。
4.一味追求奇特效果。干冰、煙霧、拋撤彩紙、彩條、噴射水泡等效果在一臺節(jié)目中多次出現(xiàn)卻與節(jié)目內容毫不沾邊,真是畫蛇添足。
綜上所述,我認為舞美設計者不能忘記自己的本份職責,在追求“舞臺”(舞美)設計精美,燈光效果奇特時,都不能忘記其在綜合藝術中的基本功能和根本任務,更不能喧賓奪主。高科技產品應該用,但要會用、要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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